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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部职责

一、贯彻执行中央、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。全市各个领域的统战工作,由市委统战部统一对市委负责。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的全面情况,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。  

二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,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。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;贯彻落实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、政策,发挥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,为市委同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;受市委委托,向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、省、市委有关精神或就重要问题进行协商;支持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,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;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。

三、负责调查研究、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、政策问题;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;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。

四、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。联系、联络包括港、澳、台在内的海外有关党派、社团以及代表人士。

五、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、考察、选拔、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;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;负责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工作;协助民主党派市委、市工商联和市有关统战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;协助管理县区委统战部长。

六、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性建议;团结、帮助、引导、教育非公经济代表人士,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。 

七、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性建议;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出国、归国留学人员的代表人物。

八、负责全市统战宣传工作;组织、指导、协调统战工作干部和统战工作对象的培训工作。

九、受市委委托,领导市工商联党组,指导市工商联工作;联系、指导市侨联的工作;领导市黄埔同学会。

十、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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